上星期在一場座談會上詢問了勞動部的長官
「勞基法施行細則~草案』部份執行作法?長官回應解釋:還算清楚
進一步詢問「勞基法施行細則~草案」何時定案發佈?長官回應說:最晚六月底以前...
能不能再早一點,讓我們企業可以提早作業?長官回應說:最晚六月底以前...可以定案...
當下真的無言了....企業HR心中疑惑的問題何時才能解決呢?
這一期我們來探索『勞基法施行細則~草案』中的『工資明細』吧~
在年初修法時,很多勞動法令講座上講師們的見解,都偏向提供工資計算公式解釋,
這次我們來對照草細的解釋與勞動部長官的解釋說明,
彙整了一些資料分享一下小小心得, 歡迎各位HR前輩們給予指導~謝謝 。
各位HR的朋友們讓我們一起加油吧 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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