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3月1日 星期四

2018-3月號【勞基法適用「鬆綁七休一」行業別】

今年初,三讀通過的《勞基法》修正案,於3月1日上路!
勞動部也於2月27日公告《勞基法施行細則修正條文,
《勞動基準法》第36條第4項指定行業,同樣於3月1日生效。

《勞基法》適用「鬆綁七休一」行業別前題,
經勞動部公告的行業,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
(且30人以上企業實施要報地方主管機關核備),
勞工每周1天的例假可在7天周期內挪移。
換句話說,這些員工最長可連續上班12天。

彙整了一些資料分享一下小小心得, 歡迎各位HR前輩們給予指導~謝謝 。 各位HR的朋友們讓我們一起加油吧 !!!